回复 电线 : 水镜学庄,门下弟子都有高才。不过我与两位师兄侥幸被人称为水镜三才,三才者,天地人。诸葛师兄,仰观天文,伏查地理。善施天行之术,握天时于指掌之间。萧一入门最晚幸得黄师偏爱,赐宝书一卷,研习得鲁公机巧之术。借物以补己短,化不利为有利。略占地利之数。而我庞师兄,苦研兵法战阵。善用阳谋兵势之法。可谓是人和尽在于胸。《孙子兵法》有云,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。论战场之能,师兄弟中无人可出其右。此番庞统师兄助袁绍与我等为难。我等要多加小心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《三国名匠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!”
回复 蓝白格子: 这部《至尊战王 楚》笙笙,笙笙……他总是这样唤她,温柔而缱绻。别人是怎么形容他的,一身明华,公子如玉,矜贵优雅,呵,那是那些‘别人’没有看见过他拿着手术刀剖尸时的模样,那时他的一双眼被血染得通红通红。他有个温柔的名字,叫时瑾。姜九笙第一次见时瑾,在她公寓的电梯里。“你的手真好看。”她由衷地赞叹,眼睛移不开,“我能……摸摸吗?”他诧异。她解释:“抱歉,我有轻度恋手癖。”他迟疑了比较久:“抱歉,我有轻度洁癖。”顿了一下,很认真,“只摸一下可以吗?”摇滚巨星姜九笙,是个恋手癖,新搬来的邻居是个医生,凑巧,拥有一双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。后来,在他们新房的浴室里,他背着身,拿着手术刀,满手的血,满地的血,一地残肢断臂,从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,依稀能判断出是她捡回来的那只流浪狗。她问:“你在做什么?”他说:“尸解。”她后退了一步,却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,将她的衣服撕碎,满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肤上。他说:笙笙,若是能选择死亡的方式,我希望死在你身上。他说:笙笙,医不自医,我是病人,血能让我兴奋,让我杀戮,而你,能让我嗜血,是我杀戮的根源。他说:笙笙,救救我,你不拉住我的手,杀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,我就要杀了我自己。她拉住了他的手,说:时瑾,地上有血,会脏了我的鞋,我要你抱着我走。她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陪他堕入地狱。他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,愿意为她放下屠刀。备注:本文治愈暖宠风,1v1双处,摇滚巨星和天才医生的互宠日常,讲述一只变态黑化美人医生是如何‘温润如玉’地将神坛巨星拉到地狱一起……滚浴缸的荡漾故事。
回复 韭菜会飞 : “我常磐庄吾有一个梦想,那就是成为王,然后拯救世界!为此,我需要一套辅助我实现梦想的自我修养手册。嗯,在这之前,沃兹,先把剧本给我看看。”“呃,我的魔王陛下,这样不好吧?”。